經常會接到客戶電話,說要新成立一家公司,但是被工商局告知,你前面開辦過公司,但是被吊銷了營業執照。必須將此問題處理完畢后才能重新設立新公司。
“不都吊銷了嗎,那就不用管了啊”,這是這位客戶疑惑的地方。小編就給大家普及一下“注銷”和“吊銷”的區別。
注銷公司和吊銷營業執照的區別: 1、企業沒有按時參加年檢,企業執照將會被吊銷,稅務方面不會自動銷戶。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應在工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終止之日錢,或在被工商局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注銷營業執照或執業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吊銷營業執照是被動的,注銷公司是主動的。吊銷是國家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的一種懲戒行為。既然是懲戒,一定會有后果,比如不能新注冊公司。
處理吊銷時,工商機關會要求當事人寫檢查、約談、參加學習等,都是懲戒的后續手段。
3、公司注銷手續是比較繁瑣的,需要準備好資料,公司需要在財務清算完之后才能申請注銷公司。公司注銷是屬于合法程序,因此沒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對法院在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問題進行全面規范,其中包括變更追加瑕疵出資有限合伙人、違規注銷企業的清算責任人。 此前,工商總局下發最新規定,企業不按時報稅、公司不進行注銷將給公司帶來信用污點,具體有以下幾方面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等。 國家對于不注銷、不報稅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會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以后該企業要去工商、稅務辦理作何事務都會經歷嚴格的篩選審核。 三、法人黑名單 1、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 2、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注冊公司,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 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一直保持,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征信系統,對本人以后銀行貸款、出國等都有絕對的影響。因此,為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公司注銷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可懈怠。
公司注銷的流程: 成立清算組--提供清算報告--支付稅款、工資--清算公司債權債務關系--稅務注銷--工商注銷--銀行注銷。
公司不按時進行年檢就會被吊銷公司執照。公司每月不進行定期的報稅,就會被稅務局上“黑名單”,稅務之后申請注銷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罰款的。
公司注銷以公司申請為前提,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是公司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公司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公司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公司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